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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篇道家思想与生态社会的论文

和谐社会与道相通 当今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然而,要进一步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新局面,就必须以实现人的价值与人的生命质量为焦点。因此,在这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同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对中华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的继承与发扬,是中华民族长久以来对理想社会的追求的继续。虽然当今社会人们已经习惯于把富庶度最为理想社会的标尺,然而,纵观中国古代的历史,不难发现古人对理想社会的评价是以和谐度为标准的。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底蕴。 国学大师张岱年先生曾说过,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可以用“和合”二字来概括。和谐观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精神,中国关于“和谐”思想的源头甚至可以追溯到6000年前黄河流域的游牧时代,远古人就把人类对自然世界最佳的依附关系,理解为和谐。鲁迅先生曾说过:“中国文化的根柢全在道教。” 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是独特的中华精神文化遗产,道教思想也是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道教思想中蕴含着丰富且深刻的“和谐思想”,这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启示与实践意义。谈到道教思想,首先要谈到的就是道祖老子,老子是道教思想的奠基人,也是中国伟大的思想家。老子的思想都集中反映在其五千字的论述《道德经》之中,《道德经》论述了老子关于“道”的理论。老子之道是“道法自然”的自然之道,也是“万物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的和谐之道。《道德经》中蕴含着老子和谐的自然观、人生观、社会观,这些思想可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益参考。老子认为万物皆源于“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是宇宙万物自然运行变化的真理,是万物之宗,万物之始,万物之源,万物在“道”中实现了和谐统一。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作为万物之源之道也要顺应自然,按照自然的规律运行,那么人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之时更应该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老子还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从这句话可以看出老子认为人是与道、天、地并重的,是属于生态系统中的一环,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仅表现在人依赖自然、受制于自然之上,也表现在人能够与自然进行物质交换,并在交换的过程中对自然造成的影响之上。人作为四域之一,虽不卑微于自然之下,但是人更不能带有凌驾于自然之上的目光,为追求最大的现实利益,以人的需求为主导,向自然无度的索取,妄想征服自然,役使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对立的,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理应爱护自然,促进自然更加和谐与完美的发展。这就是老子思想中“天人和谐”的自然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特征正是对老子这种“天人和谐”的自然观的继承与发扬。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这句话集中体现了老子和谐的人生论思想,老子认为上善之人具有能利万物、大公无私、甘处卑下、不与人争、心怀广阔、言而有信、应时而动等品质。社会是由人相互交往而产生的,可以想见,如果人都具有上善之人如水般恬淡,和谐的品质和人生追求,那么由这样的人组成的社会必定会是“民主法治,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充满活力的社会一定是人的价值得以实现,人的身心自由发展的社会。老子说:“故有无之相生,难易之相成,长短之相形,高下之相倾,音声之相和,先后之相随、恒也。”这是老子的矛盾观。万事万物均是矛盾的统一体,因此不可能消除万物的差别取得绝对的统一。老子又说“万物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可见老子的矛盾观是和谐的矛盾观,和谐是在矛盾的差别对立中产生的。把老子这种和谐的矛盾观,应用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之中,不难看出,社会成员之间、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别,是构成社会的自然现象。社会正是因为差异的存在才丰富多彩,才充满生机。因此要实现社会的和谐绝不能抹杀人的个性,而是要在能够被社会接受和容许的限度内,实现社会成员身心的自由发展,这样的社会才是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道教传承了道祖老子和谐的自然观、人生观、社会观,并且在长久以来的发展中对老子的和谐思想加以深化,使和谐思想渗透到道教的教义、科仪、戒律之中,构成道教的思想体系的和谐智慧。道教思想体系中的和谐智慧对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有深刻的启示。首先道教“慈爱和同”的宽容和谐精神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平。和谐社会不是无差别的社会,但是和谐社会一定是和平的社会。和平的环境是实现社会和谐根本的条件之一。前面也曾提到,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现世社会,社会成员之间,社会群体之间,不同文化、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宗教之间都存在矛盾的差异。这种矛盾差异的存在,使得当今世界存在着激烈的矛盾冲突,其中以国家之间利益的冲突、文化的冲突与宗教的冲突表现得尤为明显。现在,这样的冲突已经破坏了世界和平的局面,如果冲突进一步的激化,必将阻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要怎样才能避免矛盾的激化,在冲突中寻找和谐,在维持我国和平、发展的良好环境的同时促进世界的和平呢?道教慈同和爱的思想为缓和各种矛盾冲突,在理论思想上提供了有益的引导。道教认为万物皆源于道,万物皆有道性。“道”以虚为体,使万物自然生化,各适其性,即是所谓的“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但是,尽管是世间万物是千差万别的,但因为万物皆源于道,因此其运行却和谐而有序,事物之间的差异并不导致必然的冲突。道教是慈爱的宗教,也是宽容的宗教。道教的慈爱与宽容不仅是对信众的慈爱与宽容,也是对人、对世间万物,甚至是对其它宗教信仰的慈爱与宽容。因为道作为万物之始,万物之宗,具有慈爱万物的宽容品质。所以人要效法“道”用“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宽容慈爱精神去包容万物的差异,在矛盾中寻求和谐。《度人经》中所说“齐同慈爱,异骨成亲”的境界就是道教所追求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理想境界。在处理当今世界的矛盾冲突时,如果能借鉴道教这种“慈爱和同”的宽容和谐精神,以取得冲突双方的共同发展,那么一定能够实现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其次,道教“众善奉行”的思想促进了人与人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必要条件。道教认为“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从道的角度看,万物没有贵贱之分,天地之间万物缺一不可,一切生灵都有平等自由的生存权力,既然万物都没有贵贱,因此要善待万物。同时道教也认为大道普济救世的美德于人而言,表现在现世之中就是要善待万物,这是做人的根本与修道的必须。如《抱朴子内篇•对俗》中说:“人欲地仙,当立三百善;欲天仙,立千二百善。”道教对“众善奉行”的信仰追求,表现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就是要求“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这种大力弘扬人与人之间诚信互助、和谐相处的精神可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淳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一种双赢的过程,对人有善的付出,才有可能得到善的回应。如果人们能够把道家“众善奉行”的精神,作为与人的交往行为的向度,那么必然会对形成诚信友爱的人际关系产生积极的作用。同时,道教“重人贵生”的思想,能够促进了个人自我的和谐。社会是人组成的社会,个人自我的和谐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许多宗教认为人生是痛苦的,人世间的一切快乐都是虚假的,并且把对幸福的向往寄托于虚幻的天堂或渺茫的来世之中。而道教却是“重人贵生”的宗教,道教对世俗生活的态度是积极肯定的,洋溢着浓郁的生命意志和生活情趣。道教追求长生不老,讲究性命双修,追求超脱却不离今生。道教主张在尘世中享受生命的真趣,并且在这种享受中将有限的个体生命融入无限的宇宙之中,得到精神境界的升华。既然道教讲求的性命双修是不离尘世的,是把世俗生活与神圣的生活高度的和谐统一。那么要在尘世中达到“贵生成仙”的目的,就要求修行人在现世生活中超脱低级趣味与物欲的奴役,顺应自然,常怀知足之心,感恩之心。如果把道教这样的修身思想应用于人的现实生活之中,对促进个人自我的和谐是能起到积极的作用的。最后,道教的戒律还昭示了人道主义的道德归旨。谈到宗教,不得不谈到的就是宗教的戒律,宗教戒律是构成宗教伦理的重要内容。道教的戒律是以五戒为核心的,“第一戒杀、第二戒盗,第三戒淫、第四戒妄语、第五戒酒,是为五戒。”围绕五戒阐发的数百条戒律都体现了道家返璞归真、顺应自然的伦理原则,积极引导人们从善去恶、自洁自律,清净不争,具有现实的意义。当今社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如物质主义,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等歪风邪气开始滋长,这些因素不但造成了社会道德的沦丧,也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道教超脱物累的戒律思想可以对社会成员心灵与道德价值的提高产生一定积极影响。综上所述,道教是追求和谐的宗教,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张继禹道长也曾说过,和谐社会是道教的人生祈愿。道教的思想中的和谐智慧,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的重要内容,包含了其对和谐社会探索性的追求;同时道教思想中的和谐智慧也是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六大特征是相通相融的,并且具有创造性的转化力量,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能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可以说“和谐社会与道相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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