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铁生,当代作家。散文代表作《我与地坛》。
地坛,始建于明。是明清两朝帝王祀神祭地之坛。
说地坛是属于史铁生一人的,是不是太夸张、太矫情了?
非也!事实上,当年史作家因双腿瘫痪致残不得不靠轮椅车行走的时候,坐在轮椅车上的他每天都要去的地坛,就只属于他一个人了。我当时住在距地坛仅百米之遥的五道营胡同,我清清楚楚记得:住在我们那一片的人们除非出城去和平里,才会为省些路程从地坛里穿行而过。否则,当时人们很少会去理会、去接近那样一座了无生气的荒园、废园。
当大多数人都把地坛抛弃了的时候,只有史作家一人默默地把地坛十分怜惜地捡回,让自己成为地坛里的一部分;或者说,让地坛成为自己在那个苦闷时期灵肉相搏的战场和多年之后的唯一复盘见证者。
他如同日升日落那样刻板守时地把自己容身进那样一座荒疏的园子里待上一整天。他见证着那里一草一木、一花一叶、一砖一石在震耳欲聋的沉默中所爆发出的惊雷般的力量。
从作家曾在北新桥街道所管辖的街道工厂上过班以及作家小时候曾就读于“王大人胡同小学”等等这些线索看,作家很有可能当时就住在离地坛南门不到一千米的一个临街小院里。那是紧贴着雍和宫西墙外建起来的狭长形的院子。它与雍和宫仅一墙之隔并带有“临建”特点。它最初是为了解决在雍和宫里供职的来自蒙藏地区的神职人员作为宿舍居住使用。而随着雍和宫牌楼额眉上的文字“十地圆通”改为“灭资兴无”以后,大批的神职人员被劝返回乡,那几座院落里空出的房间就有了新的主人。
于是,才有了作家母亲劝儿子到地坛里“看看书、散散心”的事情发生。
那么,当作家母亲把坐在轮椅车上的儿子推出了拥挤、局促的小院并协助儿子让轮椅车慢慢驶下“马路牙子”,然后,径直驶向地坛南门的作家首先会看到什么呢?
他最先看到了古老的城墙被人扒开了一道豁口,这豁口与当时的雍和宫大街等宽。从此,不再有城内、城外之别。形成了一条纵贯南北的通衢马路。那时候的地坛就孤独地站在这条马路的最北端。
豁口处后来又形成了京张铁路上的一个铁路道口。当道口处两根黑白相间的栏杆落下,绿皮火车便呼啸而过;而当栏杆抬起,等候在此的人们便开始分道扬镳、大多数人越过铁道后都会向东、西两个方向继续赶路,差不多只有作家一人摇着轮椅车继续向北前行,地坛南门像个古稀年迈的老人正站在不远处慈善地向他招手,示意他过去。
那个时候的作家很穷,原本属于他的、最后一点健康都被命运残忍夺去。他所拥有的仅剩用来驱动轮椅车前行或倒退的一柄摇把;那个时期的作家很富有,前方不远处有那样一座足够大、足够排场的皇家园林供他的灵与肉在那里或挣扎搏斗,或遥襟甫畅,逸兴遄飞。
彼时,作家让轮椅车行驶到今天北二环上“雍和宫桥”位置,忽然停了下来。
他要想办法安全而不出意外的把轮椅车摇上一座桥。那是一座横跨在北护城河上的桥。这座桥今天还在,但已非当年模样。遥想当年史作家见到的那座桥,尽可用慌率、简陋概括——桥面很宽,能让双方向对开的“十轮卡车”以及13路公共汽车等顺利通过。但还未来得及铺上沥青或柏油就被提前使用。只几条跨越了护城河南北两岸的工字钢承载下,用了大量长短不一的木板像小孩“搭积木”一样横七竖八拼接而成。汽车过处,爆土壤烟之下,引得桥面共振,以至于缝隙处常能看见下面湍急流淌的护城河水。在作家眼中,这是从他家到地坛这段不算远的路程中最使他艰难的一条路。当年的这段路从早到晚总像个热火朝天的大工地。作家必须保证轮椅车在坑洼不平、危机四伏的桥面行驶时还能始终保持膀不摇、身不动的姿势。因为,他身后不远处,站在马路牙子上的母亲一直没舍得回家,她正不断地寻找最佳视觉角度,关注着儿子的一举一动……
过了这个大桥,再经过一段缓坡,作家便能驶上一段相对平坦的宽阔道路。然后,作家把直棍式方向盘轻轻抬起并向左一偏,作家心情便会感到些许的愉悦和放松——这是他和母亲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只有从这个角度,母亲才能将此一刻坐在轮椅车上儿子的一切尽收眼底。
她尽可以放心的回家了。
彼时,作家的左手边是一片粗鄙而简陋的房舍,我们都管那一片叫“交通部宿舍”。那都是些建在护城河北岸坡地上的“集体宿舍”式的房屋。经过这些排房颓圮斑驳的外墙面时,作家有意地把轮椅车向它们靠了靠,他想近距离的看一看这些在自家屋前“巴掌”大的空地上却种出了不可思议的挺拔、高大的向日葵的人们是怎样生活的。一家人或蹲或坐,正围着一张地桌吃饭。作家向那桌子上瞥了一眼:几只碱大了的、颜色发黄的馒头、几碗棒子面粥以及桌子中央一盘墨绿色的“素炒雪里蕻”。大人端起碗喝粥,然后,狼吞虎咽嚼几口馒头,间或把雪里红夹进嘴里,接着更大口地喝粥、嚼馒头,周而复始。几个小孩子零零散散的坐在小板凳上,漫不经心地学着大人的样子吃饭却总不得法就索性把“雪里蕻”夹进粥碗里,比着劲不停地搅拌。使得碗里的汤汤水水溅到桌子上,引起大人呵斥后,开始低着头,默不作声用筷子一下一下、矜持地向嘴里面扒拉棒子面粥……
这家所在位置正好是这片宿舍群东南角上的最后一间房。这家的北墙外是好大一片荒地。其实,说“荒地”不确切,更准确的说,那原是一片“白俄墓地”。那里面埋葬着落难到了中国,短期内,又因生存困难而不得不去充当过“雇佣兵”的白俄人。他们中甚至不乏爵位的贵族阶层。那里也是盗墓者的天堂。墓地里常能看见散落在那里的已经面目全非的俄国乐器:巴扬、七弦琴或“曼陀铃”等。
曾有一个时期,每次经过至此的作家都会深深的同情这家人所居住的位置。这家南北通透的房间明亮的后窗紧邻那片墓地。后窗外尽可把这片墓地大部分一览无余,尽收眼底。
这块墓地后来又演变成了一处明显高于马路地面的“乱葬岗子”,作家每次从这里经过时,总不免把头向左稍稍一转,一眼就能瞥见墓地西侧辽阔的天际线上歪歪斜斜地站着几棵枯树以及灰蒙蒙的天上慢悠悠掠过的飞鸟。
再后来,这里又变成了一个水泥搅拌站。马力强大的搅拌机械日夜轰鸣,将拳头大的、光溜溜的石头粉碎后与水泥、沙子搅拌在一起,再由“十轮卡车”运往各处工地。
水泥搅拌站的建成,不仅一笔勾销了这里先前的印记也彻底打破了这里先前的沉寂。那些曾经的荣华、高贵与显赫等从此被埋进深不可测的地下。
坐在轮椅上的作家穿梭于遍身泥污的工程车辆间,径直来到了南门外东、西果园间一条布满树荫的夹道,这处闹中取静的林荫夹道让作家心情立时沉静下来。没有了母亲目光的关切,接替这一切的是几只欢呼雀跃的雨燕,它们为他引路,伴他前行。直到坐在轮椅车上的他径直驶进地坛南门。
这幅带有强烈仪式感的画面当年作为画中人的作家是无缘看见的;它只永远定格在了我这个局外人的想象之中。然而,事实上,这群雨燕是真实存在过的。它们原来只在不远处雍和宫万福阁外的廊柱间穿梭飞旋,后来不知怎么就到了这里。
万福阁里供奉着一尊后来被认定为世界上体量最大的佛。
彼时,走进南门的作家按照习惯将轮椅车向右面一拐便首先走进了一片松树林,这里是他静思默想之地。他在这里可以把思绪放得很远,远得遥不可及;远得近在咫尺。那片松林里常弥漫着一股浓烈的松香味,这让他想起在延安插队时的自己。
对于一种味道,人们常常可以借助另一种味道加以形容,以使对前一种味道不熟悉的人,很快便能掌握其味道特点。但“松香”是个例外,你很难借助别的味道让不了解松香的人知道松香本身的味道。
然而,在史作家的精神世界里,松香的味道常常能和淡淡的甜味联系到一起。于是,在散发着松甜香味的斑驳树影里,摇着轮椅车行驶其间的作家再次看见了一个叫“清平湾”的遥远小山村以及在小山村的知青宿舍里,一群文艺宣传队的男女知青们每晚都聚在那里排练节目。小提琴手们总会在节目排练之前从琴盒里取出一块琥珀色的松香反复在琴弓上擦来擦去,直到周围空气中也弥漫了松甜的香味。
不仅如此,在松甜的味道里,他还看见了如“秦川牛”一般健壮而不屈的自己。
作家摇着轮椅车继续前行数十米,就能看到面前的东坛墙了。这里恰处整个地坛东南角位置,颓圮破败、灰头土脸的东、南坛墙在这里无言交汇。这里人迹罕至。来到这里,会令人莫名感到心悸。东坛墙下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已经看不出多少轮廓的排水沟,排水沟被一些荒草以及叫不上名字的藤枝类植物覆盖着,从坛根儿一直蔓延至彼时作家所能达到的位置。在这里,作家不仅听见了自己的心跳;而且还看见了悬挂在藤枝上,被清晨露水打湿了的“蛇蜕”。
作家很快就离开了这个带有绝望和死亡气息的地方。他把轮椅车拐进了北面一片看起来茁壮挺拔、郁郁葱葱的“钻天杨”树林。地面沉积着已经多年无人清理的残枝败叶,这些残枝败叶被他的轮椅车日复一日的碾压后,会形成一条看起来不太清晰的林间小路。沿着这条小路继续向林中更深处行驶时,他会看见每一段树干上都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他。那些惊恐、错愕、喜悦、忧愤的眼睛就那么长久、执拗的与他对视。那些长在树干结疤处的眼睛是“钻天杨”在多年生长过程中经过扭曲、挣扎后形成的。
它常让作家感到热闹、新鲜而有趣。
出了这片林子是一个土里土气的足球场。这一片的小学生、中学生常来这里踢球。两拨原本不认识的学生相约来这里踢上一场球,或成了朋友或成了仇人。球场西边有几个破烂不堪的水泥乒乓球案子。这几个乒乓球案子极受附近孩子们喜欢,常有为球案子打得头破血流事件发生。这些孩子常年在这些尺寸明显缩水的球案上不断练球,后来竟练出了几个市级乒乓球选手。球案旁边还有一个属于那个年代的“儿童游乐场”。几个常年缺少检修和维护的儿童游乐器械:滚筒、转椅、秋千等常年不惧风雨地摆放在那里,少有人问津。班上的几个胆大的女生常来此荡秋千,刚一走进地坛大门,远远的就能听见这些缺少油润和维护的器械在滞涩中发出的尖利刺耳的有节奏的声响。
游乐场后面,东坛墙延长线上有一片区域是作家最喜欢来的地方。当作家把这里待到“满地月光”的时候,他听到了在月光中淘洗过并最终融化在月光里的歌声。
卖布卖布嘞
我交了好运气
我交了好运气
我为幸福唱歌曲
像那斟满的酒杯一样
快乐充满我心里
来吧我的朋友
来呀我的鲜花
我爱你啊我爱你
我的生活离不了你
这首歌出自歌剧《货郎与小姐》中一首著名的咏叹调《卖布歌》。站在坛墙根儿演唱的那位歌者叫宝祥,和我住邻居,大我十几岁的样子。亦即史作家在《我与地坛》中提到过的那个“爱唱歌的小伙子”。宝祥人很随和,尤其爱笑,浓眉大眼的,长得十分漂亮。天生自来卷儿的一蓬秀发以及两缕粗而长的鬓角,特别惹眼也更使他有了一种卓尔不群的独特气质。他面颊上的鬓角极有特点:刚好长过耳垂处时,便开始拘谨而恰到好处地向面颊内侧拐了个弯。他笑容浅浅,意味深长。有时容易让人误会成带有一种自命不凡的傲慢。有时却又让人理解成那是极有涵养的西方绅士才会有的笑容。于是,当他主动与你微笑着点头或直接举手打招呼时,你会觉得自己受到了某种特殊的礼遇和尊重。于是,在那一刻,你的自信心竟也被莫名其妙地点燃了。
宝祥另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说话嗓音特别好听。而为了突出或使这嗓音更好听,他大声说话前总要先不令人察觉的在喉咙处低低的发出几个“母音”,以此确定好最佳声音位置。然后才开始与你侃侃而谈,这不免让人觉得做作。但在那个荒芜的年代里,无论是谁,能听到这样多情而悦耳的声音都是一件让人身心倍感快乐之事。
宝祥算是那个年代里的有志青年。他之所以选择在地坛里练歌,是因为他在那一时期正紧锣密鼓的想考进某文艺团体成为一名歌唱演员。那是当年许多音乐青年的梦想。为此,宝祥精心准备了好首考试曲目。除了那首《卖布歌》外,还准备了《五彩缤纷》和《晨雨》,都是《外国名歌二百首》里的。
宝祥之所以选择在地坛里练歌主要原因就是家里住房太紧张,父母及兄弟、姐妹六、七口人挤在两小间总面积不过二十平米的光线晦暗的小西屋里,活着尚且憋屈更遑论一展歌喉。
宝祥不出所料,终于落榜。事后,他才告诉我,他想考入的其实就是距此不远处的中央乐团。我听后连连吃惊!但落榜后的他却依然故我,完整的保持着报考中央乐团时的状态。一点也见不到他灰心、沮丧或颓废的样子。至于落榜的原因,他向我总结说,家里面没有干这个就是不行!
此后,一连数日,宝祥不见了踪影。他练歌的那片区域也呈现出一片“舞榭歌台总被雨打风吹去”的萧瑟状态。但不久之后,再见到宝祥时,他难掩激动和兴奋地告诉我,说他考上“钟声”了。“钟声”是八十年代初期,设立在鼓楼地区的一个区级工人业余文艺团体。他说他在“钟声”合唱团里担任领唱。唱“雪皑皑。野茫茫,高原寒,炊断粮……”我注意到,他说这些话时,面颊上长长的鬓角也跟着一起兴奋和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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