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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篱】旗袍美(散文)


  
深爱旗袍,在我看来,旗袍是最有女人味的服饰。立领,盘扣,韵致横生;开叉的设计,束身的剪裁,恰到好处地勾勒女人的曲线。旗袍的美是特别的,有婉约,有妩媚,古典不乏时尚,内敛中有小性感。
  
想到旗袍,脑海中会跳出一个画面。
  
——民国上海的夜,百乐门舞厅华灯璀璨,红男绿女穿梭其间,舞台上,一个穿着玫红色旗袍的女子扭着腰肢,在唱《夜来香》,长长的卷发斜披着,眼神慵懒而寂寥,风情暗涌,牵魂摄魄。
  
看到旗袍,轻易就坠入江南的水乡。
  
——三月,烟雨悄悄地落,落在白墙黛瓦的屋顶上,落在古老的小桥上,落在细腻的流水中,溅起轻柔的涟漪。杨柳下,乌篷船上,一个身穿青色旗袍,扎着麻花辫的女子,带着斗笠,袅袅站船头,纤手摇橹,樱唇吐歌,眉间凝轻愁,眼眸有相思。
  
旗袍,让我思绪翻飞。
  
初次见旗袍,在姑妈家。
  
那年十岁,到姑妈家做客。那是初次见姑妈,她真好看,鹅蛋脸,身材苗条,穿了一件米色的棉布旗袍,袍长及膝,又清爽又动人。从那次起,旗袍,以优美的姿态进入我的心间,盼着自己长大,也能穿旗袍。以后,每次见姑妈,她多是穿旗袍,她虽日子拮据,但是爱美,对穿着讲究。后来姑妈下了岗,儿子也不太争气,姑妈打扮的心劲全没了,总是一身宽松的化纤衣服,花花绿绿的,看得让人糟心。多么怀念穿旗袍的姑妈。
  
参加工作后,终于拥有了一件旗袍。
  
那时我在九宫山工作,下山到县城时,经过一家服装店,一眼瞥见了一件旗袍——复古的风格,金丝绒的质地,酒红色。不由进店,凝望,抚摸。那时对大红大绿本是抵触的,只觉俗气,衣服只爱白、灰、黑,但却爱上了那件旗袍。觉得酒红色真好看,不似大红过于张扬,也不似粉红稚嫩,透着一种热烈、大气和妖冶。忍不住试穿了一下,照镜,简直不认识自己,显得特别精神,如民国女子。这件旗袍,仿佛为我定做,它的存在,也许就是为了等待我的出现。于是,最终不顾价格昂贵,决然买下,花了一个月的工资,虽然心疼,却又欢喜。人与衣服的相遇也是缘份,不想错过。
  
旗袍买回,却一直没有穿出去,太惹眼,而且九宫山几乎无人穿旗袍。旗袍,在那里,属标新立异的服饰,我实在没有勇气。
  
每次都是躲在屋里穿。
  
每年五月,天气渐暖,春和景明,花草耀目,趁着休息日,我便穿上那件旗袍,盘个发髻,描眉画眼,换上黑色的高跟鞋,坐在窗前,看窗外老松,看天上流云,看蝴蝶在草间翩翩飞,再放上三四十年代的歌曲,静静聆听,无比曼妙,仿佛脱离纷扰的红尘,远离所有的琐碎与庸常。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在拍一部民国影视剧,我是影视剧的女主角。
  
——她出身于上海书香门第,有貌有才,受尽荣华和宠爱,却因兵荒马乱,命运跌宕。当繁华落尽,亲人悉数离去,爱人杳无音信,她孤身流落于江南的乡间,生活寒素,清冷至极,只剩下一箱昔年的旗袍相伴,那些旗袍都陈旧了,染上斑驳沧桑,也染上她的叹息和哀愁。故事的结尾是:幽幽月色下,森森竹林边,女人公韶华不再,但风韵犹存,穿着一件灰色的旗袍,黑色的布鞋,坐在门前的一把旧藤椅上,凝望一弯残月,一滴清泪从眼角无声滑落。突然,有人在背后深情呼唤她的名字,她回头,嫣然一笑。
  
在自己浪漫的想象里,我沉醉着,也叹惋着。
  

  

  
那件旗袍,只穿出去过一次。
  
那年九月,九宫山文化站新任的沈站长为活跃九宫山文化,向政府领导提议,国庆举办一场文艺汇演,每个单位奉献一个节目,主持人定为旅行社的小颜和林主任。因小颜家中有事,沈站长让我做主持人,还要我写台词。本想拒绝,因为我从来没有做过主持人,何况我又胆小,怕自己无法胜任。但沈站长殷殷期盼,只好接受。花了三天时间绞尽脑汁写完台词,下班后和林主任天天在食堂饭厅里排练。所有的准备工作就绪后,犯愁主持时该穿哪件衣服,必须正式,还需有点档次。翻箱倒柜,锁定那件酒红色旗袍,它委屈多年,终于能得见天日了。
  
国庆那夜,我欣喜地换上那件酒红色旗袍,似脱胎换骨。旗袍有魔力,为我的体内注入了一股力量和勇气,消除了我的紧张,让我变得自信。踏着一地月光和落叶,迎着萧瑟秋风,我走进省人行休养所。文艺晚会将在人行的会议室举行。那夜,站在台上,我成了焦点,从容面对上千观众,顺利主持完那台晚会。
  
那次,终于明白女作家苏心的一句话:无论你是驰骋于山川湖海的职场,还是拘于家长里短的昼夜与厨房。你精致的妆容,优雅的身材,得体的衣着,都是你的铠甲和武器,能够帮你抵挡人世间的种种荒凉。那夜,那件酒红色旗袍就是我的铠甲和武器。
  
那件旗袍伴我多年,是青春岁月里最鲜亮的一件衣服,也是那些年唯一的一件旗袍,最终它无法敌过岁月的风霜,只好忍痛放弃。
  
后来多年没有添置旗袍,因经济拮据,也因不敢穿出去,买了也是辜负。旗袍,成为心中绵绵不绝的思念。
  

  

  
在厦门,可以尽情地穿旗袍了,心花怒放。这个城市是包容的,从饮食到穿着,只管遵从内心的召唤。于是殷勤买旗袍,从实体店、淘宝上购买,中款,短款;素的,艳的;短袖,中袖,无袖;棉布,雪纺,金丝绒,绸缎。每年春夏和夏秋之间,温度正好,适宜穿旗袍。我便穿上各色旗袍,看店,在厨房做饭,走在各大购物广场、书店、鼓浪屿、中山路、环岛路……那段时间每天都过得很带劲,心情明媚了,日子有了味道,行动间也更斯文些,这就是旗袍的魅力。
  
最爱一件灰蓝色的旗袍,穿了八年,依然不舍扔掉。纺绸质地,触感柔软,花色清新——远山、雁阵,荷花,荷叶,构成一幅黄昏荷塘图,有意境,有美感。迷恋这件旗袍,大半因了这花色。还有一件黄色的中袖旗袍也甚爱,金丝绒的质地,触摸之下暖意顿生,上面绣有白色的小花,小巧而别致,一见倾心,买回来却懊恼了,夏天穿嫌热,春秋穿又冷,能穿的日子极少,买了三年,统共才穿了四次。多数日子只能挂在衣橱里,闲时瞧瞧,抚摸,却不能穿上,无端怅惘。
  
爱穿旗袍,也爱欣赏旗袍和穿旗袍的人儿。
  
看过一张陆小曼的照片,穿着一件月白色的旗袍,学生头,低头看书,温婉,柔媚,美得让人叹气。陆小曼是极适合穿旗袍的。与陆小曼相比,张爱玲穿衣风格更为特立独行,据说很多衣服都是她自己设计的,有旗袍,也有洋装,风格很大胆。手上有一本张爱玲作品集,封面印有张爱玲的半身照,短发,眼神坚定而孤傲,脸型略长,穿一件花色的旗袍,领子出奇的高。张爱玲算不得美人,面部线条不够柔和,但穿旗袍真俏,添了三分温柔。
  
电影《色戒》里,汤唯扮演的王佳芝本是一个女学生,为刺杀汉奸老易,扮成贵妇,穿着一款款华美的旗袍,想方设法接近他,勾引他。那些旗袍并不艳,多为深色,矜持不乏魅惑。旗袍,在这里是王佳芝勾引老易的利器,奈何却对他生了情。情意之下,痛楚如暗流涌动,撞击她,吞没她,让她难以抉择。旗袍,楚楚着,娇媚着,让王佳芝风情万种,却无法扭转她的命运,无法阻止她向悲剧的悬崖坠落。最终,王佳芝香消玉殒,那些旗袍喷吐着她的气息,独自凄凉。
  
《花样年华》里,张曼玉扮演的苏丽珍,穿的那一款款旗袍实在是惊艳,如一部气势恢宏的歌剧,一首妩媚的花间词,一曲江南小调,一首雄浑的西北情歌,让寻常妇人苏丽珍光芒四射,如磁铁般吸走了周慕云的心,但是最终只能错过,只能别离。这是现实,也是无奈。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命运里,妥协也是一种生存智慧。自此,酸楚在旗袍里发酵,相思在两地延伸,彼此怅然对天叹。在这里,旗袍是苏丽珍的铠甲,却成不了武器,无法为她披荆斩棘,获得爱情和幸福。
  
爱看电视剧《爱情悠悠药草香》,不只为跌宕情节,动人爱情,更为看那一款款姹紫嫣红的旗袍。几个性格迥异的女人,穿着一款款旗袍优雅穿行在后院,谋生也谋爱,最终机关算尽。最终大厦倾,荣华逝,入狱的入狱,死的死,走的走。女主人公绝处逢生,脱去旗袍,换上军装,一个旧的时代消逝,一个新的世界呈现。从此,她的生命不再逼仄,变得无限辽阔。
  
有时不免怅然,这个时代虽可穿旗袍,却始终构不成主流,大多只能成为正式场合的着装或新娘的礼服,而且改良旗袍终究不如传统旗袍有韵味。旗袍在这个时代,如一个落魄的贵族,寂寞而孤独。于是神往民国,那是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那是一个属于旗袍的时代。穿着旗袍的佳人,袅娜行走在城市的大街上,小镇的巷子间,与穿着长袍的才子,穿着军装的英雄演绎着故事和传奇。旗袍,在那个时代,是日常,是生活方式,被女人呵护着,礼遇着,占尽风光。
  
因为旗袍,我想走进民国,我渴望变成传奇里的女主人公,穿着各色上好的绸缎旗袍,搅动风云,一生轰轰烈烈。但最终还是期待做一个平凡的女子,活在最有意思的今天,穿着粗布旗袍,过着家常的烟火日子,虽平淡,却可安稳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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