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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芒种】缺过,方懂珍惜(散文)

人近中年,便开始喜欢追忆,有人调侃我,说这是要进入老年的前兆。闻此言,我半怀惊讶,但内心却暗自赞成,这话似乎不假,要不怎么说人老了就会喜欢唠叨呢。虽然我距离“老”这个年龄还尚早,但喜欢唠唠叨叨,这事儿不假,不过还好,我大多的唠叨仅限于自己的脑壳里,最多流露到文字中去了,极少找人瞎白话。我想,第一是因为缺少听众,第二许是没那个闲心。
  
前些天,又从冰箱翻出了一个忘记吃掉的糕点,这是女儿当时闹腾着要求买的,但买回后就搁在冰箱,结果她自己忘了,我也忘得干干净净,这翻出来一看,按照上面标的信息,早就过期了,但闻着香味儿依旧,看着也满新鲜,如此丢弃,实在不忍心,便寻思吃掉,但女儿和妻子却强烈要求我扔掉,还厉声批评我:“你不要活了?过期的也敢吃?”我嘿嘿一笑,回到:“这算啥,老夫我当年连“拔毛剥皮”的馒头都常吃,也没见咋滴。
  
我不否认,对于食物,我有一种天然的吝啬,好的总是舍不得吃,坏了的总是舍不得扔,这似乎是一种病一样,心里也明白,好的不吃白不吃,坏了的不扔也得扔,但心里就是难以接受。我想,这大概是年少时候留下的某些影子在作怪。
  

  
一、稀罕的水果
  
人说我老家那里缺吃少穿,这话我不爱听,至少自打我记事,就没缺过吃的穿的,纵然不是山珍海味,但顿顿有白面大米饭是真的,纵然没有城里孩子那些花红柳绿的好衣服,但母亲手工缝制的新衣服也从不缺少。但实事求是讲,要说水果,似乎是挺缺的。
  
儿时的记忆中,水果就是杏儿,杏儿就是水果,除此之外,就数每年仅有一季,一季仅能维持三五天的樱桃。这些水果,都是自家房前屋后的几棵树孕育出来的,自产自销,父母也不吝啬,到了时候,可劲儿造,他们并不拦着。只是母亲会善意地提醒:“少吃点儿杏儿,小心挂住了。”母亲说的挂住,也就是伤到脾胃,所谓“桃养人,杏伤人,李子树下埋死人”就是这个道理。老话是生活中总结出的经验,看似无理却有道理。杏儿吃多了,就几乎不能吃饭了,只剩下吐酸水,这个我也体验过。不过管他伤不伤,该吃还是吃,管他酸的,涩的,还是甜的。究其原因,说到底还是一个字“缺”,所以稀罕。
  
实际上镇子里和县城集市上卖的水果并不少,大城市能买到的,几乎都有,但农村人,整日田间地头的忙活,时间紧,手里的钱更紧,并不是水果缺,说到底,还是缺钱,这是我后来才明白的大道理。
  
除了快入伏的几天能有充足的杏儿和樱桃外,就数三伏天的西瓜了。老家并不种西瓜,都是贩子从宁北沙地拉来的。贩子们用拖拉机载着,一个村一个村地串,西瓜也不是用钱买,而是用时下刚打回来的麦子豆子来换,比如二斤豌豆换一斤西瓜,以物易物。每到这个时候,父亲显得格外慷慨,他会从粮仓里抗两大袋豌豆,换回来整整一架子车西瓜,然后全部储存在地窖里。夏天农村的地窖冰冷异常,就是一个天然大冰箱。
  
“冰镇”西瓜一般会在每天中午吃。从外面回来一身臭汗,父亲让哥哥去地窖里掏俩西瓜来,用菜刀一顿劈,大家纷纷上手,那种带劲儿至今难忘。当然,这种“奢侈”的生活也就能维持个十来天,之后就没了,想再吃就等来年此时。毕竟豌豆还要留着卖钱,哪能都换西瓜呢。
  
杏儿樱桃,都是自家的,不花钱,西瓜是换的,也不花钱,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水果,是“不花钱”的,那就是隔段时间大姐回娘家带来的水果。
  
大姐家和我家相距十多里路,中间恰好隔着镇子的大集,去大姐家必然经过镇子,姐姐回娘家,必然经过大集,这就叫地理优势,得天独厚。因此大姐每隔段时间回来,都会拎着一袋子水果,这水果是跟着季节走的,比如春夏的苹果、梨子,秋冬的橘子、柿子等。隔段时间就非常期待大姐回来,其实最想的也许并非大姐,而是大姐拿来的水果,这是大实话。
  
那日大姐回来,拎了一包梨子,那年代的梨子老远闻着就很香,外面半边透着红色,半边透着绿色,实在诱人。家里人口多,母亲主持,给我们每人都分了一个梨子,最后剩下两三个,全数都给了九十岁的奶奶。奶奶的东西,谁都别惦记,这是父母亲定下的纪律。
  
大家拿到梨子都急不可耐地三五下干掉了,但我愣是舍不得吃手里的这个宝贝,于是就这么捏着,一直捏到晚上睡着。但第二天起来揉揉眼睛,却怎么都找不到自己的梨子了,翻遍了被窝,找遍了炕头和窗台,都不见踪影。母亲可能早就猜到了案情的蛛丝马迹,便朝院子里的哥哥喊了几声,哥哥便咧着嘴笑着走了进来,母亲厉声问:“是你偷吃了放在窗台的梨了吧?老实说,那是你弟弟的,他舍不得吃,你……”只见哥哥坏笑着,努了努嘴,最后从嘴巴里吐出了几个黑色的梨籽儿,扭头便撒丫子“飞了”。见状,我早已爬进了母亲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了,眼泪鼻涕,一把接一把,隐约听着母亲拍着我后背说:“等会儿我抽你哥,下次给你两个,乖乖别哭了……”
  
那日最终还是奶奶“救”了我,她从自己炕仡佬里摸出了自己的一个梨子,趁着哥哥不注意,塞在我手里,扭头还故意压低声音说:“乖乖,快吃了哦,可别藏着舍不得。”
  
虽然“痛失”梨子,但这个毛病我至今改不掉,啥病呢,就是见着稀罕的东西,总是舍不得,新买的衣服,舍不得穿,稀罕的水果,舍不得吃,其实今日我不缺这些,但病根儿难除。
  

  
二、拔毛的馒头
  
我说我自小没缺过吃的,但不代表我不缺钱。人的富裕和穷困,不是单凭钱就能衡量的,我家里不穷,麦栓子能顶着房顶,白面馒头随便吃;但我家里也很穷,没钱,这是真的。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社会,老百姓不需要买太多东西,大部分东西都可以自己“种”出来。但这仅限于在足不出户的村子里,出了村子,外面的世界可就不是这么回事了,自然,我的馒头也受到“大环境”的影响,口粮的质量得看天意。
  
中学距离我的家有足足二十公里,一半石子铺就的国道,一半黄土山路,去学校骑自行车,顺风一个小时,逆风则不可控,两三小时也要得。所以住校是唯一的选择,吃的必须自备。
  
那年代,学校没有食堂,城里孩子一日三餐都回家吃热饭,但如我这样的山里娃,住在三四十人的大宿舍里,吃饭便成了最大的问题。好在学校一些老师的家属,应“市场需求”,在自家碳房里架子了大锅,煮起了清汤寡水的洋芋面。面粉和洋芋学生自己上交,再每顿饭交一块五加工费,我们的午饭便有了着落。但一日三餐,只有午餐有热乎的,那早餐和晚餐咋办?吃干粮。早餐开水冲馒头,晚餐馒头就开水,有钱人家的孩子偶尔回去校门口两块钱吃一碗麻辣粉,那就是极端奢侈的事情,对奢侈的事情,我很不屑。
  
每周周日离家,母亲都会给我做一大包热乎喷香的大馒头,或者锅盔,周一周二,这馒头锅盔松软可口,就着开水,很香,但到周三,就很费牙了,不过用开水泡着,再捏点盐巴进去,倒也不错,再往后,就愈加残酷了。
  
有一日晚上放学回到宿舍,肚子里叽里咕噜乱叫,便匆忙去水房打了一壶开水,从自己的吃食箱子里翻出了一块锅盔,急不可耐地准备开吃,突然蹲在我旁边的周建停下了嘴巴,扭头看,他一只手捏着一块馒头,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捏在一起,正在给馒头“抓虱子”。“抓虱子”是我们私下起的名儿,后来我们嫌恶心,就改成了“拔毛”。馒头长毛了,绿毛,得拔掉,否则吃了闹肚子。
  
看周建在“拔毛”,我回头检查自己的锅盔,果然,也“成精”了,绿毛由点连成了面,酷似池塘上一片片荷叶,与周建的馒头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看这情况,拔毛不能解决问题,得进行下一步——剥皮。
  
我们同学之间,谁都不笑谁,因为你我都一样,只是早晚一半天的事儿,拔毛剥皮吃馒头,这事儿其实不稀罕,出于现实所迫,有的吃就得吃,大不了吃完了扣扣发痒的嗓子眼儿,谁都经历过。挨到周六,包里可能还剩下一半块儿实在没法再剥皮的馒头,尽数打包,骑车二十公里带回家去,还要喂狗,吃的东西不能丢,遭罪的事儿。
  
除了锅盔馒头,那时候包包里还永远存着半口袋“温面”。口袋,是母亲用白布缝的,两个巴掌高,约莫十公分粗;温面,即炒熟了的面粉,炒的时候加了盐巴,有条件的还会加点白糖。这玩意儿最扛放,放半个月不带变质的,吃的时候挖出两勺,开水冲,一定要很烫的开水,边冲边搅合,搅成糊糊,直接下嘴。这东西起初我很喜欢吃,一天两顿,一顿一大碗,但也正因如此,吃了一年后,愣是给吃伤了,后来再也没让母亲给我备,至今想着那个味儿心里就发怵。不过不喜欢归不喜欢,母亲最后给我整的那几袋,我尽数都背回去给家里人吃了,丢,是不会丢的,那可是吃的东西。
  

  
三、陈年的衣服
  
后来我给大学同学,以及后来关系好的同龄的同事朋友讲过上面的故事,他们无一例外,都表示很惊讶,我也不意外,因为确实南北差异大,特别是在“钱”上,差距更大。我这个年龄的南方人,从小其实就已经过上了相对富裕的生活,下馆子对他们而言不稀罕,吃穿用度都可以用讲究来形容,而我则不然,在走出老家那个小县城之前,我最洋气的衣服就数校服了,除此之外,可能就算一两件外地工作的哥哥退下来的旧夹克。
  
考上大学,收拾行装要去外地念书,临走之前,哥哥骑车带我去县城,从头到脚给我收拾了一番。
  
黑色的大头皮鞋,运动款的,这是我的第一双皮面儿鞋子,当时觉得穿起来特带劲儿;裤腿前后都有熨斗压过印子的裤子,咖啡色的,最酷的是屁股上还有俩兜,这也很洋气;上身买了个与裤子同色调的夹克,翻开里面左右有俩暗藏的兜,衣服是光面的,加上是新衣服,穿上都能当镜子用,这一身打扮,一下把我给美的,感觉浑身都是劲儿,走路都带风。上学是九月初,老家那里已经秋雨霏霏,秋凉一层接一层了,穿我这身,再加个毛背心,甭提别暖和了,就这么穿着登上了去学校的绿皮火车,当十六个小时后走下车子,再折腾到学校宿舍安顿下来,我早已汗流浃背,整个人蔫儿了。九月份的河南,大清早的温度都能把水泥路晒化了,我这一身崭新的衣服,只能乖乖藏进铁皮柜子里,换上了军训的一身薄衣服。
  
我这一身行头,其实后来就基本没再穿过,究其原因,第一是因为温度不适合,春秋穿,太厚,等到真的天冷,又太薄;其二嘛,实话讲,看到了南方孩子们穿的那些洋气的衣服,我实在没自信穿出我这身老干部服装,所以后来也就一直那么压在柜子里面。
  
大学毕业去山东工作,啥都扔了,唯独这一套还崭新的衣服舍不得,打包带走,再后来自己买房子,这套衣服又从租住的房子搬到新房子的新衣柜,依旧是压到最里面。前些日子,我回山东办事,去家里看了看,打开柜子,那套崭新的旧衣服,还被老老实实地压在柜子最下面,因长期未动,都已经定型了。
  
想来,这套衣服买来至今,已然足足二十年了,这期间数次搬家,甚至在城市间迁居,扔掉了很多旧书,旧鞋子,但总是有一些衣服,我是打死都不舍得,有在大学买的T恤,有大二时哥哥送我的一套西服,有妻子给我“高价”买的第一件冲锋衣,其中当然还包括这一套我走出县城前哥哥给我买的行装。这些衣服有的崭新,有的已经被穿得褪色变形,妻子曾经多次说我,让我赶紧丢,或者哪怕放进楼下那个旧衣捐献桶里也行,或许还能造福他人,但都被我拒绝,总觉得有一天我会穿他们,但话是这么说,心里也明白,再穿他们估计是不可能了,但就是不舍得丢,也是真够小气。
  

  
四、缺过方懂珍惜
  
岁月滚滚,转眼已是中年,原本对于吃的、穿的都不讲究的我,至今还是保持着这个“优良作风”,用妻子的话说,我就是个糙人,粗糙,对吃的粗糙,肚子饿了,捞着啥吃啥,鞋子只要穿着舒服,我可以把它穿到脱皮,至于像人家其他男人那样抹脸打啫喱,我是一年都不见做一次,自我美名曰“自然美,天然的美!”
  
人是会随着环境和时间而慢慢变化的,不论审美,还是三观,都会变,这点我不否认,细细想来,从初出茅庐的愣头青,到如今略现白发,我也变了很多。以前很贫嘴,现在若非必须,有时候会一整天不说一句话;以前看不惯的就会愤青一番,现在即使讨厌某人某事,也会装腔作势地附和一下,以求落得他人开心;不过有些东西,有些落在了秉性,或者刻在了脑子深处的东西,始终是难以改变的,就像我总是舍不得丢掉冰箱里放了很久的瓜果蛋糕,舍不得丢弃穿了很多年的衣服等等。大道理我都懂,诸如什么过期食品会中毒致癌,什么生活需要减法,但懂归懂,我就是做不到,你能把我咋地。
  
对于我这种“顽固不化”的中年男人,这么多年妻子早已放弃了劝说和说服,用她的话讲,就是:“你爱咋咋地吧,别影响我就行!”但我的理论总是很充足,第一,过期的东西我吃过,没事儿,丢了实在心疼,但我最终不也丢了吗,那玩意儿都高糖,我也下不了嘴啊;第二,我的衣服,就像我媳妇儿,日子久了,有我的味道呢,旧点破点咋了,我稀罕它们,碍着别人啥事儿?
  
于是,我总是在周末趁着没事儿,翻翻冰箱,然后一顿唏嘘长叹,最后拎着一袋子东西下楼;等回来接着翻翻衣柜,这边摸一摸,那边捋一捋,穿一件试试,最终又脱下来照着缝儿叠好再原位放进去;无聊吧?真的挺无聊。但我始终倔强地认为我没错,不明就里的朋友觉得我是真的抠门儿,但或许当你真正经历过“缺啥”,你就会懂得为什么这么“惜啥”。
  
记得父亲曾经告诫过我:“人,到啥时候都不能忘本。”我想,这些其实也是一脉相承的农村人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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